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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关于2018年度各类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三级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18年度各类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发【2018】1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各类人员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考核人员
各类考核人员及时间范围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考核名称 | 人员范围 | 时间范围 |
1 | 期满考核 | 教学科研岗位聘用合同期满人员(首二聘期新进人员及考核期满的引进人才) | 本期合同起始时间 -2018.12.31 |
非教学科研岗位聘用合同期满人员 | |||
2 | 出站考核 | 工作协议期满的教师博士后及符合国家博管会出站条件申请提前出站的教师博士后 | 工作协议起始时间 -2018.12.31 |
3 | 年度考核 |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及教师博士后 | 2017.9.1-2018.8.31 |
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 2018.1.1-2018.12.31 | ||
4 | 出国考核 | 公派出国回国满1年的教学科研岗位人员 | 2017年回国后一年 |
注: 1.非教学科研岗位包括实验、党政管理及辅导员。
2.校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应按照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参加期满考核、出站考核、出国考核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4.本年度6月30日前新入校人员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
二、组织领导
各三级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分别由系(所)、中心主任担任组长,由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学科梯队负责人、工会组长等担任小组成员。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
(一)期满考核
各三级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对聘用合同期满人员在业绩能力、发展潜力和总体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应由所在单位结合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聘用合同期满考核结果。
(二)出站考核
各三级单位对工作期满及符合条件申请提前出站的教师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教学科研情况进行核实,提出考核意见。
(三)年度考核
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院发【2015】1号文件《自动化学院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各三级单位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对本单位被考核人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师德考核(教学科研岗位)和政治品德素质考核(非教学科研岗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受聘人员未完成所要求年度最低教学工作量要求的,下一年扣发岗位津贴 的 50%。
(四)出国考核
各三级单位按照出国教师留学协议书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明确评价意见。
四、考核结果
1.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师德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个人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通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可按照岗位类别,分别确定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20%的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中政治品德素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政治品德素质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者个人年度考核测评成绩低于60分的,个人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2.年度考核结果须以适当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本人,由各单位考核工作小组报送《三级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考核结果作为岗位津贴及绩效津贴发放、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3.期满考核、出站考核和出国考核结果应由各单位考核小组给出明确书面意见,填写《三级单位各类人员考核意见表》(见附件3),其中期满考核的考核结果中应包含本单位对期满考核人员的续聘意见,出站考核的考核结果中须明确提出聘用或不聘用意见。
4.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或续聘意见若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复核申请,经学院复核后仍有异议,向学校岗位聘任投诉和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再次复核申请。
五、个人业绩核对及考核结果报送
1.教学科研岗位业绩补充及核对
教学科研岗位人员业绩补充及核对内容和时间节点如下表所示。
工作内容 | 人员范围 | 时间节点 | 说明 |
科研论文认领 | 期满考核、出站考核人员 | 10月18日前 | 登录学院论文信息管理系统补充认领论文,相关数据会在认领完成后自动进入学校人事系统和学院教师业绩管理系统 |
年度考核人员 | 10月31日前 | ||
教改论文补充 | 期满考核、出站考核人员 | 10月18日前 | 教师个人在人事系统中补充,并提交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为教改论文的证明材料给学院办公室 |
年度考核人员 | 10月31日前 | ||
教材、著作 补充 | 期满考核、出站考核人员 | 10月18日前 | 著作:教师个人在人事系统中补充,并提交著作原件及主编签字的字数分割说明给学院办公室 教材:需提交教材原件及主编签字的字数分割说明给学院办公室,须统一提交给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录入 |
年度考核人员 | 10月31日前 | ||
其他业绩核对 | 期满考核、出站考核人员 | 10月18日前 | 在学校人事系统中查看,如确有问题,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办公室 |
年度考核人员 | 10月31日前 | 除本科生教学外,其他数据均从学校人事系统中查看,如确有问题,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办公室 | |
11月10日-14日 | 在学院教师业绩管理系统中查看,如确有问题,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办公室 | ||
社会服务工作 | 年度考核人员 | 10月31日前 | 1.由学院、学校组织的,全部由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填写 2.由三级单位组织的,三级单位负责按照标准的表格样式进行填报,由三级单位主任或所长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院办公室 3.教师个人参加的,由本人在学院教师业绩管理系统中补充,并提交相关证明给学院办公室,由学院办公室网上审核 |
11月10日-14日 | 在学院教师业绩管理系统中查看,如确有问题,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办公室 | ||
注:学院教师业绩管理系统、论文信息管理系统,请进入学院网站首页,登录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右下角),登陆相应系统。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工号。 |
2.非教学科研岗位考核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18年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请于2018年11月10日前网上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3.三级单位报送结果:三级单位组织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人员业绩情况确定各类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并报送考核结果。具体报送材料及时间如下表所示。
类别 | 考核人员 | 时间节点 | 三级单位 提交材料 | 时间节点 |
期满 考核 | 按照《各类人员考核工作系统使用说明》,确认合同期内业绩无误后,提交结果 | 2018.10.18 | 期满考核和出站考核人员考核意见表 (附件3-1) | 2018.10.26 |
出站 考核 | 填写提交《教师博士后工作业绩考核表》、《教师博士后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 2018.10.18 | 2018.10.19 | |
年度 考核 | 教学科研岗位: | 2018.11.15 | 三级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2) | 2018.11.26 |
非教学科研岗位: | 2018.11.10 | |||
出国 考核 | 填写提交《公派出国回国人员任务考核表》 | 2018.11.15 | 出国考核人员考核意见 (附件3-2) |
注:上表中涉及到的文件,请见附件5《关于2018年度各类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OA|人事处|近期重要通知)中附表。
各三级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2018年各类人员考核的组织工作,按期完成考核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2332905
附件1:期满考核、出站考核、出国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三级单位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3:三级单位各类人员考核意见表
附件4:关于开展2018年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5:关于2018年度各类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发【2018】16号)(OA|人事处|近期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