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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关于2018年“院长奖章”评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弘扬我院“敛华求实,创新惟存”的优良传统,加大树立和宣传教职工、学生先进典型的力度,在学院内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风气,引导和鼓励教职工树立先进,相互学习,促进教职工政治素质、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激励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报效祖国。学院决定,在全体自动化学院教职工、在籍学生中评选“院长奖章”。
“院长奖章”作为学院的最高荣誉,每年评审一次,授予本年度在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对学院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以及本年度在学习、科研、学生工作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在籍本科生及研究生。
一、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擎 张朝晖
副组长:彭开香 贺 威 李希胜 陈 旭 程海雨
成 员:丁大伟 蓝金辉 刘冀伟 史雪飞 陈先中 曾 艳 侯 捷 杨雨谋 孟 曦 郑 谋 杨志方 李 娜 刘 庆 俞浩博 霍文堉
二、评选范围
北京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教职工、在读研究生及本科生均可参选,教职工评选比例不高于总人数的3%,学生评选比例不高于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学生的5‰。
三、评选条件
(一) 教职工候选人须满足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品德高尚,治学严谨;
2.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关注学生成长;
3.在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科研、学术交流、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服务等某一方面成绩显著。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年教师。
(二) 学生申请人须满足如下条件:
1.在籍研究生和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风严谨,学习优秀,关心集体。
学生申请人在满足条件1、2、3的前提下,具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自动化学生均可参与申报:
1.在市级及以上(至少为市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得两次以上奖励,其中至少一次二等奖(含)以上;
2.参与科学研究,并在研究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国家发明专利;
3.参与编写学术专著,或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4.成绩优秀,连续三年获得特等奖学金;
5. 组织或参加公益活动,取得良好社会声誉;
6.对学院学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7.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申报方式
1.教职工:无需个人报名,由各三级单位、分管院长推荐候选人(最多推荐1人),并将《院长奖章申报表(教职工)》签字盖章后,上交至学院办公室。
2.学生:有意向参与申报的学生自行前往学院网站下载相关表格,认真如实填写《院长奖章申报表(学生)》,并附上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材料。
此外,参评学生需上交个人总结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不少于2000字)、一寸免冠照片和生活照各一张(清晰彩色电子版,每张大小不超过5M),研究生还需要同时提交《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研究生)》。以上材料由学生自行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申报时间截止至2018年12月14日(周五)。
五、评审程序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教职工候选人:参照各三级单位、分管院长所推荐的教师候选人名单,由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后投票决定。
学生申请人:
1. 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讨论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推荐意见,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
2. 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候选人答辩,并将答辩成绩上报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拟获奖者名单;
3.对拟获奖者进行公示;
4.对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六、奖励办法
1.在自动化学院年终表彰大会上进行颁奖;
2.颁发由院长签发的荣誉证书及“院长奖章”。
七、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杨志方、王振花
电 话:62332930、62332905
附件4: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成果统计表(研究生).docx
自动化学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