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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动化学院2016年“院长奖章”评选的通知
各年级:
为进一步弘扬我院“敛华求实,创新惟存”的优良传统,引导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报效祖国,加大树立和宣传学生先进典型的力度,在学院内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风气,学院决定,在全体自动化学院在籍学生中开展2016年“院长奖章”的评选、表彰和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组 长:尹怡欣
副组长:景 鹏
成 员:王 旭 赵 清 韩宁宁 李 娜 刘 庆 侯 捷 陈通瀚
鄢章发 宋 凯 冯佳丽 吴佳彬 刘佳惠
二、评选范围
北京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在读研究生及本科生均可参选,评选比例不高于在籍学生人数的5‰。
三、评选条件
申请人须满足《北京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院长奖章章程》第二条要求,学生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市级及以上(至少为市级)学科竞赛、科技竞赛中获得两次以上奖励,其中至少一次二等奖(含)以上;
2、参与科学研究,并在研究中具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国家发明专利;
3、参与编写学术专著,或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4、对学院学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连续三年获得特等奖学金;
6、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
四、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及单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各年级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进行推荐,申请人须递交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
2、各年级审核。各年级汇总申请材料,讨论推荐人选并填写推荐意见,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3、学院审核。评审领导小组综合申请人提交材料、推荐意见、评选考核、成绩等有关情况,确定拟获奖者名单,报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最终获奖人选并填写推荐意见。
4、宣传及表彰奖励。对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院长奖章颁奖典礼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评选“院长奖章”工作是一项认真严肃的思想工作,各年级要充分重视,认真做好此次评选工作。推评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广泛宣传并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条件,切实推荐优秀学生参评。
2、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3、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被推荐人选要有好的群众基础并得到群众的公认。
六、工作安排
1、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需认真如实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2)并附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材料,上交2000字左右的个人总结材料,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以及一寸免冠照片和生活照各一张(清晰彩色电子版,每张大小不超过5MB)。
2、材料上交时间
11月27日,各年级将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院长奖章”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和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二份)上交至辅导员处。
3、通过工作小组的审核拟定获奖者名单,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最终获奖情况。
附件:
自动化学院
201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