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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201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校研发【2014】18号《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和系所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人资格、复试小组组成、复试成绩的审核,拟定录取名单,接受申请人咨询和投诉等。
组 长:孙长银
副组长:尹怡欣、张朝晖
成 员:胡广大、李 擎、陈 旭、景 鹏、彭开香、蓝金辉、谷 宇、张 兰、
陈先中、肖文栋、曾 慧、伍春洪、李江昀
秘 书:冯竹娟
二、复试对象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通信、物联网、物理、数学等相关专业学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取得就读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1-6学期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未受到纪律处分者。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我院将在9月29日至10月23日之间安排若干次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日期 | 报到时间、地点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复试对象 |
9月29日,10月6日、13日、20日、23日 | 8:30-11:30 机电信息楼504A | 14:00-17:00 | 机电信息楼 (报到时确定) | 网上申请且资审合格者 |
注:10月1日至10月11日为我校假期,其间发送复试通知3次,进行复试1次。
四、复试过程
1、考生上网申请
请考生事先了解我院各学科、团队梯队、导师情况(见下列网址),然后上网申报并具体填写导师姓名。
了解学科(http://saee.ustb.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22);
了解导师(http://saee.ustb.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00)。
2、报名信息收集
在9月28-30日,10月4日、6日、11日,10月12--25日间的工作日内,教务员将于15:00收集学生报名信息,并同日告知所报导师。
请有招收推免生意向的导师督促学生尽快上网填报,并保持通信畅通。
3、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
见附件。
4、面试流程
若所报导师同意面试,则导师应及时填写下列登记表,经院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组织面试。
(1)导师填写《2016年硕士生复试小组成员登记表》、《2016年硕士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成员登记表》。其中,小组成员应包括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任组长)、所报导师、院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
(2)此表报主管院长同意后,领取《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直博生复试记录表》。
(3)教务员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向申请者发出面试通知,同时提醒申请者与导师确定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
(4)面试小组应查验考生资质(见附件);
考察内容含综合情况、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填写记录表(不得空白、不得由考生自行填写),并给出面试成绩(专业满分80分,外语满分20分);对于跨学科、跨专业者应注意考察在所申报专业的基础情况,并在复试记录表中注明。
同一复试组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择优录取,最后给出明确的录取意见(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低于48分,或外语低于12分者不予录取)。对面试结果优秀但限于名额无法录取的学生,可以在征得学生同意的情况下推荐到其他学科、其他梯队或其他导师。学生应签字确认并及时上网更改相关申请信息,否则无法录取。
面试小组应提醒申请者及时上网查看拟录取结果并确认。
(5)面试小组将复试记录表交教务员。教务员将面试结果汇总并填写《拟录取登记表》,然后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考生发待录取通知。
(6)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本次面试结果失效。
五、其他
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六、联系我们
(1)咨询 冯老师010-62334123
(2)投诉 王老师010-62332905
景老师010-62333284
(3)访问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机电信息大楼504A
邮编 100083
自动化学院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申请者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资质审查
(1)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
①《北京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地址:http://yzxc.ustb.edu.cn/zsjz/sszs1/4761.htm)
②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③ 复试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④ 有助于突出本人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⑤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限1000字以内)1份(需学生本人签字);
⑥ 申请者应提交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1份。校内申请者10月13日7:30-9:00在校医院进行统一体检。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
除上述材料①-⑥外,还应提交《北京科技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书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体检不合格;
政审不合格;
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